据有关文章报道,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少年犯罪案件在大幅度上升,其中暴力抢劫案件尤为突出,屡见不鲜。
一位出租司机反映了这样的一件事:仲夏午夜,万籁寂静。那天,他正在找有限的乘客。当他发现路边有4个稚气未脱的少年招手搭车时,他像往常一样,停车让小乘客上车。他按照小乘客指定的方向行驶。左拐右行,直到小乘客指定的停车目的地,只见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小乘客坐着不动,后面的三位小乘客下车堵住车门:“大哥,我们遇上点事,帮个忙给点钱吧。”
司机明白了眼前的一切,他看到其中一名小乘客手里握着半块砖头。司机只好不情愿地掏出了一天辛苦挣来的百元钱。
少年团伙犯罪是其中的一个形式。因此,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择友给予适当的提醒、关注。
一次,在少年法庭的被告席上,并排站着5名少年。主犯小玲系某职校除名的学生。因同学传话告诉小玲,同班同学刘某曾挑拨他与“男朋友”大辉的早恋关系。小玲与大辉商量邀几个同学教训刘某。地点在小玲租的房屋。
小玲以商量事情为由用电话将同学刘某骗出。“你为什么挑拨我与大辉的关系?今儿个你说不清就别想回家!”小玲厉声质问刘某。
未等刘某回话,躲藏在对面小屋内的大辉等人一哄而上,他们对刘某拳打脚踢。
这天,刘某被小玲等人非法拘禁7小时。小玲、大辉及参与的同学均被判刑。
由于青春萌动,为“情”而违法犯罪的行为形形式式。不能不引起家长们的注意。
专家提醒家长们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关注并了解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步入21世纪的少年,其明显的特征是三个提前。天津日报的马军撰文说:一是良好的生活条件,使他们生理发育提前,由此增强了他们的成人意识;二是现代化的大众传播媒介,如电视、上网、形形色色的书刊,扩大了他们的视野,使他们的心理发育提前;三是强烈的好奇心与模仿心理,驱使他们为追求多方面的需求,而不计后果地提前做出他们这个年龄段本不应该做的事情。二是家庭教育的缺陷,一些家长不仅是教育方法存在一定问题,而且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甚至还有些少年犯罪是家长无意中把孩子推向了犯罪的边缘。如小玲的母亲应小玲的要求出资让小玲租房单居一室,能否可以说为小玲提供了违法犯罪地?!三是学校教育的偏差。如重智轻德。一些“双差生”被排挤推向社会,过早地失去良好的教育成长环境,成为辍学生,在家庭、学校都不管的状态下,他们难免不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