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七中 曾红梅
所谓“非谓语动词”,是指不能在句中用作谓语的动词,即动名词、不定式和分词。这些非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执行者或承受者被称为逻辑主语。多数情况下,这样的逻辑主语隐含在句子里。若在原句中看不到非谓语动词的逻辑主语,也看不出它隐含在哪里,则该非谓语动词就要带上自己的逻辑主语。
一、不定式与逻辑主语
1 . it 作形式主语代替真正主语的不定式时,用 for 或 of 引出该不定式的逻辑主语,即构成“ it is + 形容词 / 名词 + ( for/of sb ) +to do sth ”结构。当该形容词或名词在意义上描述的是 to do sth 的特征时,用 for 引出逻辑主语;当该形容词描述的是逻辑主语 sb 的特征时,用 of 引出逻辑主语。例如:
It is necessary for you to have a talk with him。
整个句子主要是说, to have a talk with him “很有必有 ( is necessary) ”,却不能说 you are necessary 。
It is foolish of you to do it like that。
整个句子主要是说,“ you ”表现得“很愚蠢( foolish ),因为你那样干了。
2 .不定式作定语时,用 for 引出其逻辑主语。例如:
There was nothing for us to fear。
It was the best book for them to read。
3 .不定式作原因状语位于形容词之后时,用 for 引出逻辑主语。例如:
I am pleased for you to help me with my English。
4 .句中含有形式宾语 it ,含有充当宾语补足语的形容词或名词,还含有充当真正宾语的不定式时,即在“ find/think/consider + it + 形容词 / 名词 + ( for sb ) + to do sth ”的句式中,也可用 for 引出逻辑主语。例如:
They found it important for us to collect more money for the project。
二、动名词与其逻辑主语
动名词与其逻辑主语构成动名词复合结构。 这种复合结构有以下具体形式: A )形容词性物主代词 / 名词所有格 + 动名词(作主语、宾语或表语)。 B )人称代词的宾格 / 名词 + 动名词(只作宾语或表语)。例如:
I do not mind Bob's/Bob/his/him smoking in the room。
句中 smoking in the room 作 mind 的宾语,吸烟的不是“ I ”,而是 Bob 或他人。因此,动名词应带上自己的逻辑主语。
Bob's/His being late made me unhappy。
句中 being late 作主语,迟到的不是“我”,而是 Bob 或他人。因此动名词需要带上自己的逻辑主语,但在此种情况下不可用 him 或 Tom 作逻辑主语,因为动名词在此句中作主语。
三、分词与其逻辑主语
“逻辑主语 + 分词”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独立主格结构。当句子的主语不是分词的逻辑主语时,分词必须带上自己的逻辑主语。例如:
The last bus having left, we had to walk home。
句中的 having left 是分词短语,用作原因状语。“ we ”不是分词的逻辑主语,即不是“我们”已经离开,而是“末班公共汽车”已离开,因此分词前面应有自己的逻辑主语 the last bus 。又如:
They drove very fast , we left far behind。
句中过去分词短语 left far behind 带有自己的逻辑主语 we ,该逻辑主语与过去分词表示的动作之间是被动关系。
摘自 中学英语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