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明年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006年2月13日。
有关负责人说,寒假期间,严禁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和小学组织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学科补习班、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组织学生补习,但时间跨度不得超过10天。
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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