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金育报道: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校”虽然表面上是改制中小学,但并没有真正地改制,学校的资产仍为国有,只是借“改制”名义,公开招收高收费的择校生,引起部分非改制学校及家长的不满。为解决这一问题,武汉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昨透露,未来3年内,该市29所改制校将“或进或退”。这意味着,改制校或者进行民办学校转制试点,招收择校生;或者重新回归公办学校,承担就近入学的任务。
29所改制校在校生近3万人
截至去年底,武汉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校共有29所,占全市义务段中小学校数的1.8%。目前,在校生达27643人,约占全市义务段在校学生数的2.8%。全市改制校共有教师1785人,其中公办教师约占改制校教师总数的87%。武汉市一位改制校校长介绍,改制校成立以来,既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又吸纳了社会资金,弥补了教育经费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压力。但是,改制校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有:部分改制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体制改革不彻底。此外,改制校经费投入、人事制度与公办中小学一样,但却享受特殊的收费政策。
改制校改革思路拟定
昨日,教育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对于现有的改制校,该市拟在3年内逐步进行改革:“校中校”合并或重组———对不具备独立校园、校舍,或者与“依托校”(一般即“本校”)混合办学的改制校(即“校中校”),将通过合并、重组的方式,整体纳入“依托校”,撤销改制校。对个别办学条件较差、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改制校,3年内予以停办,或进行资源重组。部分改制校回公办———对不具备相关条件,或者不愿意采用民营机制办学的改制校,3年内逐步退回公办校,按政府指定的服务范围,承担义务教育责任,负责就近入学的学生,不得再招收择校生。部分改制校改民办———现有的公办改制校,在达到“四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实行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要求,以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可采用公办校参与举办民办校的转制试点模式。 (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