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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看后认为如此“家教”亵渎了孩子无瑕的心灵,于是登门为孩子“讨公道”。不料,家长竟“理直气壮”地回敬老师:“孩子在校归你管,回家归我们管,你管不着!”
报载,有位小学生放学回家时,搀扶一位老太太过马路。不料,老太太被一骑车醉汉撞伤,孩子又护送她到医院,掏零用钱给老人治伤。孩子因此回家迟了,父母“审问”得知实情后,非但没有肯定和赞扬孩子的义举,父亲反而发出咆哮外加两记耳光,其母也责其“太傻”、“多管闲事”……孩子想不通,把这事写成作文,老师看后拍案而起,认为如此“家教”亵渎了孩子无瑕的心灵,于是登门为孩子“讨公道”。不料,家长竟“理直气壮”地回敬老师:“孩子在校归你管,回家归我们管,你管不着!”
上述那对家长的思想境界和处理方法,想来为多数人所唾弃,但类似的心态或者不置褒贬、抑或认为孩子还是“少管闲事好”的人,恐怕不会太少。这就向家长提出了十分尖锐的问题:家庭的素质教育究竟姓什么?
我以为,应该姓“公”为好。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们都是社会的人,大凡真正有出息的“龙凤”,大都不是靠着狭隘的血缘关系提携关照的。记得吾辈生长的年代,提倡的是到群众的大风大浪中涉猎,崇尚的是大公无私、先人后己、互爱互助,认为“温室里育不出万年松”。
近些年,社会风气不尽如人意,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使不少家长的信任、信仰发生危机,反倒不如孩子的境界高尚纯洁。究其原因:一是法制不健全。已实施十多年的《义务教育法》,虽有“家庭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之规定,却没有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依照教育方针实施正确的家庭教育及其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这说明家庭教育至今还被排除在教育法规以外,也就难怪那对家长出言不逊,可以“理直气壮”回敬老师了。二是缺乏统一、规范的家教管理。目前,家庭教育是“没娘的孩子”,从上到下均未设置主管部门和人员理这茬子事,整个家教是个“盲区”,这与家庭教育所处的特殊地位及其重要作用很不相称。三是目前教育方针包括素质教育的宣传舆论不到位,许多家长根本就不了解家庭教育的真正内涵以及家长肩负的重任。如此一来,把孩子作为“私有财产”,将家庭教育视为“内政”,认为自己的孩子想怎么调教就怎么调教,也就不足为奇了。
家庭是儿童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无论从素质教育(尤其德育)的时段、深度、密度、容量,还是从教育的效应来看,都有着学校和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家庭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绝对不是家庭的“内政”或家长的“私事”,小视不得。是故,家庭的素质教育不只姓“家”,还应姓“公”、姓“国”、姓“法”。
信息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