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种可笑的规定,我们可以想见这样一副荒唐的图景:某某考试结束,甲班全员通过,张三老师懵了,这可如何是好?遂大杀回马枪,同学ABCDE,要挂的就是你!千古奇冤,如今一叶。红灯高挂的学生,除了交钱,他还能干嘛?欲哭无泪。
套用一个法学名词,这种荒唐的的规定实质上是“有罪推定”,武科大校方提前假定了学生会“不及格”。想都不用想,这是有悖“实事求是”基本原则的。重要的是,对嫌疑人实行“有罪推定”,司法人员是犯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的,那武科大校方呢?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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