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赵媛 记者 刘海宏 宁峰)9月18日,位于户县的西安宏桥学校初三学生小明(化名)离家出走,原因是他在课堂上抄同学的作业,被老师罚站还当着同学的面打了他。同时记者了解到,该学校还规定“每个老师每周必须至少抓两个抄作业的学生”,否则要罚款。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小明,他已经向学校交了退学申请。小明说,开学不久的一天,中午自习时,他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就抄了同学的作业,恰好被教务处主任段老师抓住。次日及以后几天的数学课上,数学老师杨老师便让包括小明在内涉嫌抄作业的4个学生站在教室前面听课。9月18日又一堂数学课,他们被打了。“她让我们每个人抓5个抄作业的,我们没有抓到,就打了我们每人一耳光。”
与小明同村又同班的两个同学向记者证实老师当时确实打人了。
小明说:“后来她说要是我们抓不到,就要站到这学期末,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被罚站、挨打,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当时就想逃走。”中午回家,小明从家里偷拿了80块钱,给母亲写了一封信便去了户县大王镇的同学家,结果被同学劝了回来,这些天他也断断续续去学校,但没心思上课,最后递交了退学申请。“老师都有任务呢,每周至少抓两个抄作业的学生,抓不到的话,就要罚老师的钱;学生抄作业被抓,代课老师和班主任都要被罚2元钱。”小明说,这是学校在开学典礼上说的,“还有,老师有任务要抓乱扔垃圾的学生;学生在学校不讲普通话3次,就要交5元钱培训;还有老师如果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要罚款40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西安宏桥学校,当记者以家长的身份询问时,教务处一位姓李的老师说,学校是有这样的规定,确实是抓到违纪的学生要罚老师的钱,“这是学校的规定,已经施行好几年了。”对于学校其他几项相关规定,该老师也都承认确有此事。随后,记者欲联系小明所在班的数学老师杨老师,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