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新修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昨天正式出台,其中包括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三个评审条件的修订。
引人注目的是,新规定明确指出,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至少缓评,甚至取消申报资格。对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而那些真正把精力放在教学上,受到学生好评的有教学实绩的教师,以及那些坚持在农村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或从城镇到农村支教的教师,在评职称时将给予优待。
有偿家教、弄虚作假罚得你下讲台
政策:
《条件》规定,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违反有关教师职业道德,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例如,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擅自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文化教学为内容的有偿家教;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均延迟1年以上方可申报。
对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声音:
一位中学高级教师说,新政策此前已有耳闻,在学校里也是议论纷纷。他认为,新政策如果能落实到位,约束力应该是相当强的,教师不做有偿家教,首先受益的将是自己的学生,把学生教好了,老师自己也会有较好的发展。
老师评职称,学生也有发言权
政策:
和过去相比,《条件》在考核“师能”方面最大的亮点是不光重视教师教育教学的理论成果,更加注重教师日常的教育教学实绩,比如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就要求其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另外,首次强调“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二年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连续申报的教师必须有新的业绩成果”,并且正式将教育教学案例作为一种教育教学成果形式予以认定。
声音:
一些教师认为,在以往的教师职称评定中,大家都普遍认为证书、论文最重要,而这种观念并不利于教师更好地的投入到教学中,现在的这种改变更实在,对师生都是个好消息。
实验和心育教师首次有了“正式户口”
政策:
《条件》对兼课的教育行政人员、专职教科研人员、教学人员、电教人员、德育工作者等,按其工作性质实行分类要求。
《条件》对不同年龄教师的要求也体现出适度差异,如规定1980年(含)以后从事教学工作的小学教师,应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才能申报“小中高”;1979年(含)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还规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新增设立中学实验系列;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可申请在政治学科中评审。
声音:
“这样的设置,更加符合学校工作实际需要,有利于推进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和结构合理化。”曾为此建言的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一中吴晓茅校长对这一政策变化感到高兴。
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条件》研制过程中,还注意切实从农村教师实际出发,体现对农村教师的关心和倾斜,推动农村教育发展。比如,对长期(一般10年以上)且至今仍然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其教研科研的论文级别,《条件》提出将其与城区教师作分别要求;此外,还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乡村任教一年以上的,则可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等等。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