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北京市将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享受这种优待。此消息在一部分人中引发了争议。一些人认为:如果施行这项优惠政策,北京的优质教育资源将会被挤占,北京市民的义务教育权也将受到挤占。
而在京外来务工人员则认为:我们为北京做了贡献,子女应当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将施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的地区,绝非只是北京市。而现在,一些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持拒绝态度,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不乐见“全免费”的新政策,原因并不一定是心理歧视,而是因为一笔账: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享受“全免费”优惠政策,便可利用所“节省”的资金优化教育资源,便可保障本区域“全免费”政策持续下去。显而易见,这种偏狭的“教育资源”观念,完全是以“教育资源独享”为基点的。
须知,我国公民享有的义务教育权,属于一项不受“区域制约”的“特殊权利”,且在同一国体下,任何形态的教育资源,都应当属于特殊的“公共资源”而让所有公民共享。何况,即便形式上属于某个行政区域的教育资金,其本质也仍然属于全民所拥有。
话说回来,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优惠政策提出非议,其实也给即将普遍实施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引出了一个必须共同直面并亟待解答的新课题:教育资源到底谁该拥有。很明显,应该确立“政策通用”的大局观念,破除教育资源上的本位主义意识,把所有就学的孩子都视为本地的孩子,使其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教育优待政策权利。否则,到时候,全国各地的“外来孩子”,都可能被挡在教育优惠政策的门槛之外。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享义务教育优惠政策,还是使外来人员尽快融入城市的重要一环。就北京而言,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其现有的教育资源供给压力相对较大。增加政府投入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孩子的受教育权利是唯一正解。一句话,只有让国家的教育优惠政策在任何地区“通行通用”,并彻底打破教育资源的“区域性垄断”,才能体现受教育权利的平等性。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