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市考试院提醒选择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充分考虑今年区县使用试卷的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户籍区县报考的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据介绍,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于5月17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学生资格认定后,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将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于5月25日通过网络传送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信息。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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