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一所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简易学校的70多名毕业生,因为学校扣留了区教育局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不能到区教育局分配的条件较好的公立学校报名,而不得不继续在条件简陋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本校初中部读书。
日前,一名学生家长向记者投诉称,他的孩子在江岸区韦桑路11号的新胜小学毕业后,本应到附近的公立学校十三中就读,但新胜小学扣留了区教育局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还提前预收了下半年30元的“书费”,剥夺了孩子到公立学校读书的愿望。
记者在新胜学校看到,该校租用了一单位5层办公楼的三楼和四楼作为校舍,每层4-6间教室,三楼为小学,四楼为初中。楼下只有一个通道,前后分别是巷子和车库,没有操场和空地。学生下课后一般只能在走道上活动。
对于学校扣留区教育局发给学生到公立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一事,该校负责人解释称,是因为学生家长都没有找学校要,如果找学校要,学校还是会给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名家长,有的说学校根本不给;有的说学校隐瞒了此事,他们根本不知道还有机会读公立初中。
江岸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胜学校在教学设施方面,没有微机室、语音室、理化实验室等必要的硬件;在师资力量和课程课时的开设上远远不能达标,根本不适宜办初中,其开设的初中班是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学行为。
武汉市教育局称,《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新生入学报到的凭证之一,必须发放到每名学生手中,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扣留。
---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