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2日讯,教育部近日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和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新增公布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12个我国公民主要留学国家的部分学校名单。加上之前公布的21国学校名单,目前教育部已公布33个国家一万多所学校名单,基本涵盖了我国公民主要留学目的地国。
这次新增公布的12个国家学校名单,是教育部保护留学人员利益,引导留学人员到国外资质比较可靠的学校学习,加强对自费留学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动监管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教育部还将依托相关机构适时向社会公布得到公认的国外知名大学、专业等优质教育资源名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出国留学人员、留学中介机构及国内院校在选择国外留学学校或合作学校时,一是要注意各国的教育管理体系不尽相同,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条件等。二是如果选择提供学历、学位教育的学校,尤其是选择某些国家的私立学校,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三是一些国家的私立学校、大学预科学校特别是私立语言学校与高等教育机构并不接轨,而有的国家根本就没有大学预科。四是对于那些资质情况不够了解的国外学校,务必注意查看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对该国学校的教育资质认定文件。五是如果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除应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外,还要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的国外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以及该留学合作项目是否经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此外,还要注意签署能保护自身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年4月28日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建议留学人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了解有关情况和信息。一是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二是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外国驻华使馆。为便于广大留学人员和有关机构了解国外学校的详细情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设立了专线电话(010-82300056,010-82301006转118)。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