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日前正式出台,从2007年起,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
按照教育部要求,2007年起除36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安排分省计划外,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均应编制分省分专 业招生来源计划。有关高等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2007年起艺术类本科专业将继续安排在各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将调整在各地本科批次后、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前录取。
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消息,2007年北京市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暂不组织专业统考,专业考试仍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提倡在京招生院校之间组织专业联考或互相承认专业考试成绩。明年高校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将和全市高考报名时间统一进行。专业考试的报名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2月至3月。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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