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成绩按《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每项满分为10分,共30分。18分及格,18分及以上为A等,得等级分2分;17分及以下为B等,得等级分1分,体育考试等级得分将计入升学录取总等级分。
此外,体育考试成绩达不到18分者,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为B等以上(含B等)等级,省、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予录取。对确定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和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可免考体育,计18分。 来源:新华网
查看所有评论
我是: 家长 学生 教师 教务长 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