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早报
即墨某中学高一男生张峰(化名)在学校附近饭店吃饭时,对女老板小赵产生了好感,在随后的四个月时间里频繁光顾。昨天上午,小赵找到记者介绍说,张峰给她送来了价值5000多元的手机、项链等贵重礼物,她才突然意识到这名中学生是在向自己示爱。
(据1月21日《青岛早报》)
高一学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爱情观,对怎么爱以及爱什么样的人,都还缺少最起码的认识,甚至也没有成熟的社会经验。情窦初开的年龄,难免对异性产生好感,这可以理解,但万万不能在“可以理解”的前提下放纵他,更不能让他缺乏父母的管教和老师的引导。可以想像,缺少了正确的管教和必要的引导,势必会对孩子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爱火中焚烧自己,直至产生更多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
出现这种现象谁该反思?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应当向孩子灌输正确的爱情观:不到玫瑰开放的季节,爱情之花就不可能绽放或结果,孩子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做父母的就该挨板子。
学校和老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天职,无论是校园恋情还是社会恋情,老师都应当给予必要的引导,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作用,就等同于默许和放纵,学生里出现了恋爱一族,老师和学校责无旁贷。
至于那位饭店女老板,自称“和张峰相处得像姐弟一样”,高中生能和饭店女老板的关系发展到如此亲密的地步,她是不是早就该悄悄“降温”呢?(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