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
"指标到校"促进区域教育均衡
河北省衡水市从2005年开始将优质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这一做法对区域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促进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缘起
前几年,衡水市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各初中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加之日趋激烈的升学和就业竞争,使人们的择校愿望越来越强烈,择校风从高中刮到初中,又从初中刮到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有禁无止,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另一方面,许多初中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不惜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中小学“减负”屡减不轻。
市教育局经过调查分析认识到: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源,在于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而生源质量的不均衡则对上述问题的出现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各初中学校办学差距日益拉大的情况下,县域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统一为优质高中录取新生的办法,使薄弱初中学校的许多优秀学生失去了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同时也使薄弱学校失去了办学积极性,从而陷入了办学上的恶性循环。
为此,市教育局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从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入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1年开始,首先在本市龙头学校衡水中学进行试点,将该校公助生招生指标的25%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05年开始,将这一政策在全市所有优质高中(11所原省重点中学)全面推行,并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扩大到100%。
二、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校的具体做法衡
水市将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校录取的具体做法是:第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对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年4月,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小组对全市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毕业年级人数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学校的实际招生能力进行摸底。然后,市教育局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确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公助生、择校生数量,并就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提出指导意见,以市教育局正式文件正式下达。
第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最后,市教育局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公示。
第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优质高中公助生录取。中考阅卷结束后,县级招生主管部门首先按照优质高中公助生全部招生计划,在所有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划定优质高中公助生基准录取分数线,然后按照基准录取分数线和预先确定的降分幅度,确定公助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分校录取。
三、招生改革坚持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体会
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涉及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事关基础教育发展全局的工作。在此项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体会是:首先,搞好调查研究,是保障科学决策的前提。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其中的许多环节是前所未有的全新尝试,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多方面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高中招生政策过程中,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初、高中学校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我们还专程赴山西、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北等六省九市,就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专门进行了学习考察,把外地的成功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是制定高中招生政策的基本准则。在政策制定上,既要考虑保证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更要注意维护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着眼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一是公助生指标分配适度向农村薄弱初中倾斜;二是指标分配以各初中学校升学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适度考虑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三是充分发挥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的导向作用,通过办学水平评估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四是合理划定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既保证所有初中学校经过努力基本能够完成指标,又不至于使录取分数线太低,以至影响其他优质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五是明确规定享受指标生的学生资格,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防止中考移民现象。
第三,严格程序,阳光操作是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为确保改革的成功,我们制定了科学的程序和严格的制度,并实施了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坚持把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及结果、录取资格、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时间、程序、结果等通过报纸、网络、宣传册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是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招生政策出台前后,特别是改革初期,我们特别注意通过报纸、网络、电视、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争取各级领导、各界群众的充分理解、认可和支持。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龙头,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优质高中招生政策的调整,对整个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牵住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具有深远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第一,它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仅体现在学校的校舍、师资、装备、管理等方面,更体现在生源方面。把优质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既有利于薄弱初中学校增强办学实力,改善生源结构,稳定教师队伍,也有利于缓解热点初中学校的择校压力。同时,这一招生制度的改革还有利于调动所有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教育质量夯实基础。
第二,它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教育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实现教育公平是调节社会分配和维护社会公平最重要的手段,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做好基础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把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不仅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而且也能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初中学生享有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从而可以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体现教育的公益性。
第三,它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把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可以有效地减轻初中学校之间升学竞争的压力,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变升学率的竞争为办学水平的竞争,从而,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衡水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将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有效地改善了薄弱初中学校的生源结构,增强了薄弱学校的办学吸引力和办学积极性,促进了薄弱学校建设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力地维护了适龄人口平等地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权益;有效地减轻了初中学校间升学竞争的压力和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据统计,改革实施3年来,衡水市考入优质高中的农村考生比例逐年增大,城乡之间、初中学校间的办学差距逐步缩小。以最早实施此项改革的衡水中学为例,2004年该校招收公助生600人,其中录取市区考生581人,占96.8%,农村考生19人,仅占3.2%。2007年,衡水中学共录取公助生830人,其中农村初中考生203人,占公助生总数的比例上升到了24.5%。2007年,全市11所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9950名公助生指标中,有2037名学生在基准分数线以下被降分录取,占公助生总数的20.47%,初中学校间实际录取分数线之差达64分。
各高中学校校长普遍反映,按分配名额降分录取的学生,他们的基本素质并不差,进入高中后学业成绩均有大幅度提高,此项举措不仅不会影响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反而有利于改善高中学校生源结构,提高高中办学质量。衡水市桃城区河沿中学2003年毕业生崔国涛,中考成绩在全区排1300多名,当年按分配名额降30分被衡水中学录取,2006年他以文科604分的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事实证明,通过实施此项改革,衡水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后发优势日益显现出来,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普遍反映,这项政策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起到了明显作用,有利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也有利于农村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以枣强县为例,实行这项政策前,由于县二中、三中两所县城初中办学条件较好,考入枣强中学的人数较多,许多农村学生想尽办法往这两所学校挤,学校班额过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农村初中的办学规模则不断萎缩,办学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实行这项政策后,农村初中考生的公助生录取分数线比县城考生的公助生实际录取分数线低了近40分,同样的中考成绩,在农村初中毕业的能录取为公助生,在县城初中毕业的就不能录取为公助生。看到这种情况,农村的学生不再往县城学校挤,原来在县城学校上学的农村学生,也大批回流到农村学校,使县城初中的班额平均下降了20多人,而农村学校招生人数则明显增加,薄弱学校重新焕发了生机。(衡水市教育局局长 李金池)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9日第3版